??? 二、服裝生產企業(yè)的防火安全工作
1.服裝生產廠房建筑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等應按規(guī)定設計。
2.生產廠房、原料、成品庫和生活區(qū),應分別布置,不應混連或并為一體。
3.廠房及庫房內要有良好的通風裝置。庫房內應經常保持陰涼干燥,防止原料蓄熱自燃。廠房內要保持較高的相對濕度,以防止廢絮、絨線、布屑等飛揚。
4.機臺布置要合理。不能在通道上或墻距里堆放原料或成品。
5.生產車間和儲存原料及成品的倉庫內禁止一切明火。
6.車間、庫房內的電氣設備宜采用防潮封閉型的,非封閉型的要加防護外罩。總開關應設在車間、庫房的門外。進入車間、庫房的動力、照明電線束或電纜束,應穿套軟塑管或硬塑管。電氣設備要有良好的保護接地或接零。
7.電氣和機械設備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使用額定功率,保障正常運行。高速轉動的軸、輪等部位要定期、按時注入潤滑劑。
8.各種型號的熨燙設備和電熨斗,應有溫度調節(jié)自控裝置,熨斗通電時應有顯示的標志。熨燙暫停時,熨斗要放在用非燃材料制成的托架上。燙熨結束后要指定專人及時斷開電源,將熨斗全部收存在金屬鐵皮箱內,并在下班后由專人負責進行認真檢查。
9.對棉、布、絨毛等原料,要認真進行加工前的檢驗,防止把硝、磷、火柴、鐵屑、砂粒等雜物帶入加工工序。
10.建立與健全崗位防火責任制,并及時清除廢絮、布屑等雜物,減少火災隱患。
11.對長期堆放的棉花,為防止其受潮蓄熱自燃,要注意經常檢查棉堆內部的溫度,如溫度升高,應翻垛散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