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長2.2m以上、寬1m以上、超過礦車高度0.2m、重量超過2200kg以上的物資運輸,均稱為“四超”物資運輸。為加強對井下“四超”物資的運輸管理,防止重大事故的發(fā)生,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四超”物資運輸?shù)囊话阋?guī)定
1、凡裝運的“四超“物資,必須使用特制的專用車輛,如花車、架子車、平板車等。不得使用礦車裝送“四超”物資,確需礦車裝運,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經(jīng)梨園壩籌備處總工批準后方可運輸。嚴禁使用翻斗車裝運“四超”物資。
2、“四超”物資必須由捆綁工或起重工捆綁以及具有一定起重技能的電鉗工負責捆綁固定及運輸工作。凡屬于超重物資,必須有起重工跟隨押運,保證設(shè)備在運輸線路途中因下道時的安全起重。
3、捆綁要可靠,必須采用無點蝕、斷絲且直徑在Φ12.5mm以上的鋼絲繩兩股,進行縱橫向不少于3處捆綁牢固,并用鋼釬或堅實排材配合10#鉛絲絞緊固定。
4、裝運“四超”異型物件時,以裝載車輛為中心,四周超出部分大致相等。為防止金屬物件之間、金屬物件與車輛底部之間的滑動,在其間必須墊上適量的增阻材料,如:木板、枕木、膠皮、竹笆等。
5、“四超”物資在運輸過程中,原則上應(yīng)一次性運到位并卸車,不得在途中停留,因特殊原因確需要在中途停留,必須保證車輛穩(wěn)固可靠,且停留位置應(yīng)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二、“四超”物資斜坡(井)運輸制度
1、斜坡、斜巷、斜井運送“四超”物資前,信把工必須詳細檢查物資的捆綁固定情況,外型尺寸能否安全通過車場、彎道等。確認一切安全無誤方可運輸。運輸時速度不得超過2m/s,運輸線路上嚴禁有行人(跟車押運人員除外,但跟車押運人員必須在安全位置跟車押運),由絞車司機及信把工現(xiàn)場把關(guān),一次只能運輸一輛。
2、在運輸“四超”物件時,其裝運車輛總重量和總長度不得超過沿途傾斜井巷絞車的提升能力和上下落平點變坡處允許的通過長度,以及沿途擋車門等安全設(shè)施允許通過的限度。
3、斜坡運輸,每次必須專鉤下放或提升,不得與其它車輛混掛,如果斜坡?lián)踯囬T的高度無法滿足要求,必須采取特殊措施,運送完成后立即恢復(fù)擋車門的正常狀態(tài)。
三、“四超”物資平巷運輸制度
1、“四超”物資列車平巷運輸時,其牽引速度不得超過2m/s,運輸途中司機發(fā)現(xiàn)前方有行人時,司機必須降低車速并敲鈴示警或停車讓行人通過后再駕駛。
2、人力推車只準在近水平巷道進行,7‰以上坡度嚴禁人力推車,否則,只能采用絞車或機車牽引運輸。
3、人力推車運輸?shù)娜藛T必須明確負責人和職責,負責運送的人員事前必須對運輸途徑的巷道、軌道的完好、裝車數(shù)量、捆綁固定情況、重心是否偏移、礦車輪對是否平衡靈活、連接裝置是否合格等情況,進行詳細檢查和了解,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起動推車。人力推車前后必須各掛一盞紅燈。
4、運輸人員必須站在車輛所載物件尾部側(cè)面推車或采用麻繩在前方拉車,即人不能站在所載物件翻倒或下滑的范圍內(nèi)。
5、人力推車時,車速要均勻,最大速度不得超過0.5m/s,嚴禁放飛車。
6、“四超”物資在有坡度起伏變化的平巷運輸時,必須采用兩臺調(diào)度絞車在車輛兩頭牽引。
7、推車時推車人員必須精神應(yīng)高度集中,嚴密注意前方情況,在有人、障礙物、風門、道岔、巷道口、硐室出口等地方都必須發(fā)出警號和喊話,減速慢行。同方向、同軌道或軌道中心距小于1.4m的雙道推車時,兩車距離不得小于25m。
8、推車途中運送人員不得在轉(zhuǎn)彎巷道、道巷道口、風門附近、硐室出口或視線受阻的地方停車休息。停車時應(yīng)將車輛輪對剎住,防止自行滑動跑車,停車休息時,運送人員不得在車輛兩側(cè)和下部及兩端軌道上休息。
9、推車途中車輛發(fā)生翻倒時: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予以處理,如處理翻倒車輛有困難,尤其是有可能威脅人員安全時,禁止蠻干,由值班隊干采取可靠處理措施后執(zhí)行。
四、“四超”物資運輸組織規(guī)定
1、裝卸運輸“四超”物資人員必須明確負責人和各自職責,對專用措施組織工作人員學(xué)習并簽字,未學(xué)習人員不得參與相關(guān)工作。
2、施工單位定期對運輸路段的軌道質(zhì)量、調(diào)度絞車完好情況等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3、“四超”設(shè)備運輸時應(yīng)向調(diào)度室匯報,由調(diào)度室統(tǒng)一指揮運輸調(diào)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