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規(guī)定了石油天然氣(含煤層氣)(以下也簡稱油氣)生產建設活動損毀土地復墾方案編制的總則、程序、方法、內容和成果要求。 ?
本部分適用于下列有土地損毀的項目的土地復墾方案編制: ?
--已取得采礦權的油氣項目(以下簡稱既有礦權項目); ?
--申請新立、延續(xù)、變更、注銷采礦權的油氣項目(以下簡稱新立礦權項目); ?
--已取得、申請新立、延續(xù)、變更、注銷探礦權的油氣勘探項目,按規(guī)定需要編制土地復墾方案的項目,參考本部分。探礦權轉為采礦權的項目,可整合到相應的采礦權項目的土地復墾方案中。 ?
--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造成土地損毀的跨省域油氣長輸管道建設、油氣勘探、煉油化工等,作為單獨選址的能源建設項目,土地復墾方案編制適用TD/T××××.6《土地復墾方案編制規(guī)程 第6部分:建設項目》,結合參考本部分的相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