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必須保持良好的絕緣狀況,并有防止人踩、車軋、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2)不用的線路應及時切斷電源或拆除。
(3)嚴禁在本單位不能控制的電氣設備上掛接臨時接地線作業(yè)。
(4)嚴禁在供電部門電度計量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進行作業(yè)。
(5)停、送電前必須與各用電單位聯(lián)系,嚴禁約時停、送電。
(6)應避免帶電作業(yè)。需低壓帶電作業(yè)時,必須設監(jiān)護人,嚴禁獨立作業(yè)。接線時必須先按中性線,后接相線,拆線時,先拆相線,后拆中性線。
(7)當發(fā)生嚴重威脅人身及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可以越級拉開負荷開關,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帶負荷拉開隔離開關。
(8)停電檢修設備時,在可能來電的各方向必須有明顯的斷開點,并在開關操作手柄上懸掛“嚴禁合閘,有人作業(yè)”的標示牌。
(9)在裝置式空氣斷路器或漏電保護開關下火接、拆用電設備時,必須逐相驗電,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操作。
(10)在多臺電焊機集中使用的場所,當拆除其中一臺電焊機時,斷電后應在其一次線側先行驗電,確認無壓后方可進行拆除。
(11)運行中的電氣設備發(fā)生開關跳閘或熔斷器熔斷,未查清故障原因前不得合閘。
(12)采用自備發(fā)電機作為備用電源時,備用電源斷路設備與主電源斷路設備之間必須裝設連鎖設備。
(13)配電箱及開關箱內的閘器具必須完好無損,配電盤面上不得出現裸露帶電體。
(14)雨淋、水泡、受潮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干燥處理,并搖測絕緣電阻,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