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企業(yè)法人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董事長(礦長)與總經理、礦長與分管礦山副礦長、分管生產(選礦廠)副礦長、分管后勤礦長助理分別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并付諸實施,以上各分管的副礦長分別向所屬單位負責的管理下層(科、室長)、車間主任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車間主任與各班組長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科、室長、班組長分別與各單位職工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礦山副礦長分別與安全環(huán)??崎L、生產技術科長、分礦負責人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進行考核實施。
2、安全環(huán)??崎L分別與本科室安全員簽訂安全目標責責任書,
并進行考核實施。
3、礦長助理與保衛(wèi)科、機電科、計量科、生活管理科、質檢科、倉儲科等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進行考核實施。
4、保衛(wèi)科長與本單位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并進行考核實施。
5、選礦廠副礦長分別向所屬單位的車間主任、設備主任、機電主任分別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并進行考核實施。車間主任分別與所屬單位班組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并進行考核實施。各班組與本班組內的員工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進行考核實施。
自上級至下級層層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責任書簽訂到企業(yè)主要法人、礦長、分管副礦長、各科室長、各車間主任和每一個工種作業(yè)人員,并進行逐級考核,每月將考核結果填寫在“安全目標管理考核記錄表”上,年終由礦安委會總結評比,并按安全目標管理制度進行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