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市委
一、總則
1.1為了貫徹落實《廣州市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察條例》關于對企業(yè)進行安全評價的規(guī)定,實現(xiàn)安全評價工作標準化、規(guī)范化,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適用于在廣州市行政區(qū)域內施工的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年度安全評價和領取《安全資質證》前的安全評價。
1.3對建筑企業(yè)安全評價的目的是為了使企業(yè)或其他相關組織全面了解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工作狀態(tài),以便企業(yè)改進存在的問題。
1.4本標準主要采用系統(tǒng)工程原理,結合建筑企業(yè)的特點,依據(jù)有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程而制定,其中施工現(xiàn)場部分,原則上套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二、評價方法
2.1對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安全評價分為企業(yè)安全管理與施工現(xiàn)場安全狀況兩大項目,每個大項目又分為若干分項目。
2.2企業(yè)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分項目:
2.2.1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
2.2.2安全管理機構與安全檢查
2.2.3安全生產(chǎn)規(guī)章制度與安全教育
2.2.4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與特種設備管理
2.2.5事故管理
2.3施工現(xiàn)場安全狀況包括以下分項目
2.3.1施工工地安全管理
2.3.2文明施工
2.3.3腳手架(含落地式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門型腳手架、掛腳手架、吊籃腳手架、附著式腳手架)
2.3.4基坑支護
2.3.5模板工程
2.3.6“三寶”、“四口”防護
2.3.7物料提升機
2.3.8施工用電
2.3.9起重吊裝
2.3.10施工用具
2.4各分項目評價均采用評分表形式,滿分為100分。表中各細項得分為標準分減去所扣分數(shù),若扣分等于或超過標準分,則該細項得分為零。該表總分為各細項得分之和。
2.5在對某個施工工地評價時,如有多個腳手架、物料提升機、起重吊裝場所時,則該分項分為各單項實得分數(shù)的平均值。
2.6各分項評分表中,凡有保證細項的,當保證細項中有一項得分為零或保證細項小計得分不足40分,則該項評分表不應得分。事故管理分項評分時,如有瞞報重傷事故,扣50分;如有瞞報死亡事故或一次發(fā)生3人死亡以上的事故的,該項不得分。
2.7企業(yè)安全管理用得分匯總表將各分項得分匯總,匯總表標準滿分為100分。各分項得分在匯總表中所占的標準分值為:
“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 ——10分
“安全管理機構與安全檢查” ——30分
“安全生產(chǎn)規(guī)章制度與安全教育” ——20分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與特種設備管理” ——20分
“事故管理”——20分
在匯總表中各分項實得分 = 匯總表中該分項標準分值×該分項評分表實得分數(shù)/100
2.8評價單位對施工工地安全狀況的評價個數(shù)不少于該企業(yè)在建工地的20%,最少不少于2個,企業(yè)填報工地一覽表(見表4)被評工地由評價單位選定。評價計分辦法如下:
2.8.1每個工地設一個得分匯總表,標準滿分為100分,各分項得分在匯總表所占標準分值均為10分,在匯總表各分項實得分計算辦法見 2.7項計算式,如遇有缺項,匯總表總得分應按下式換算:
遇有缺項匯總表總得分=實評項目在匯總表中各項對應實得分之和 /實評項目在匯總表所占標準分之和×100
2.8.2計算出多個工地現(xiàn)場狀況的得分后,應計算該企業(yè)工地安全狀況評價總得分。
企業(yè)施工工地安全狀況評價總得分=被評各個工地安全狀況匯總表得分之和/被評工地個數(shù)
2.9對建筑企業(yè)安全的總評價的依據(jù)為企業(yè)安全管理與施工工地安全狀況總得分及保證項目得分情況。
2.9.1優(yōu)良
(1)被評的所有分項目都得分,被評工地安全狀況各單個都在75分以上,企業(yè)安全管理與施工工地安全狀況總得分都在80分以上(含80分)。
(2)被評的所有分項都得分,被評工地各單個都在75分以上(含75分),企業(yè)安全管理總得分在75—79分,施工工地總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
2.9.2合格
(1)被評的所有分項目都得分,被評工地的各單個工地都在70分以上,企業(yè)安全管理與施工工地安全狀況總得分分別在70分以上。
(2)被評分項目有1—2項不得分,被評工地各單個工地都在70分以上,企業(yè)安全管理與施工工地安全狀況總得分分別在75分以上。
2.9.3不合格
(1)企業(yè)安全管理與施工工地安全狀況得分有一項不足70分。
(2)被評分項目有1—2項不得分,企業(yè)安全管理與施工工地安全狀況有一項不足75分。
(3)被評分項目3項以上(含3項)不得分。
(4)被評工地中有1/3的單個工地得分不足70分。
三、評價評分表
3.1企業(yè)安全管理各分項評分表見有1—1至1—5,安全管理得分匯總表見表1—6。
3.2施工工地安全狀況各分項評分表見表2—1至表2—10,施工工地安全狀況得分匯總表見表2—11。
3.3總評價表見表3。
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評價評分表
表1—1
序號 |
評價細目 |
評價內容及扣分標準 |
標準分 |
扣分 |
實得分 |
1 |
安全生產(chǎn) 責任制文件 |
企業(yè)制訂并經(jīng)第一責任人簽發(fā)公布安全責任制。未制訂的扣10分。未經(jīng)第一責任人簽發(fā)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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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責任制內容 |
責任制內容應明確企業(yè)每一部門和每層級的安全生產(chǎn)責任。 缺一個部門或層級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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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明確責任人 |
企業(yè)應公布明確各級安全生產(chǎn)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 沒有明確的扣5分;缺一層級責任人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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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企業(yè)責任人 的培訓 |
企業(yè)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須接受安全管理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持有合格證。缺一者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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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處(項目部) 及項目經(jīng)理人 |
工程處及工地負責人須經(jīng)安全培訓,缺一者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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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責任目標 |
企業(yè)應制訂安全生產(chǎn)責任目標,并將目標分解及制訂目標考核辦法。無制訂目標的扣5分;無實行目標考核扣5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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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聯(lián)營、分包 安全生產(chǎn)責任 |
所有聯(lián)營、分包合同中應有安全生產(chǎn)責任和指標。缺者扣5分。 |
10 |
|
|
8 |
企業(yè)年度工作 計劃和總結 |
企業(yè)年度工作計劃與總結均應有安全生產(chǎn)內容,缺者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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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業(yè)責任人 參加安全 生產(chǎn)活動 |
企業(yè)第一責任人每年參加安全生產(chǎn)活動(主持會議、檢查、安全周等)6次以上,缺一扣3分。 企業(yè)直接責任人每年參加安全生產(chǎn)活動12次以上,缺一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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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企業(yè)直接 責任人 定期匯報 |
企業(yè)直接責任人每季度應向第一責任人書面匯報安全生產(chǎn)工作及存在問題,第一責任人應在匯報上簽署意見,缺一季度扣3分;第一責任人無簽署的扣3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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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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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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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機構與安全檢查評價評分表
表1—2
序號 |
評價細目 |
評價內容及扣分標準 |
標準分 |
扣分 |
實得分 |
1 |
安全管理機構 |
未建立安全管理機構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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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機構負責人 |
機構負責人未取得高級安全主任或安全主任資格的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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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處或工地 安全管理人員 |
每一個工程處或工地未配備安全主任或安全督導員的,按缺一人扣5分計。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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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業(yè)成立安全 生產(chǎn)委員會 |
未成立或有成立但不開展活動的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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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機構負責人是否 每月向上級按規(guī)定報告工作情況 |
未向直接責任人書面報告的一次扣5分;未按標準格式的報告的扣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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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管理部門有 完善的管理臺帳 |
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以下臺帳: 1.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規(guī)章制度匯編; 2.安全檢查臺帳(包括隱患整改通知及整改回復、檢查評分表等); 3.轉發(fā)或下發(fā)的安全文件的文本; 4.各種安全會議的記錄或會議紀要; 5.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登記本和報告書; 6.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責任人季報告書和安全部門負責人的月報告書; 7.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總結。 缺一項扣5分,每項臺帳內容不完善的扣1~3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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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檢查次數(shù) 符合要求 |
按企業(yè)安全檢查制度,缺一次扣5分;如無檢查制度,應每月對下屬每個工地至少檢查一次,缺一個工地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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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安全檢查 評分表 |
對每個工地,三個月中至少有一次,使用檢查評分表對照檢查,缺一次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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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隱患整改通知書 |
對查出的隱患應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整改回復率為100%,回復率每低于5%扣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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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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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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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chǎn)規(guī)章制度與安全教育評分表
表1—3
序號 |
評價細目 |
評價內容及扣分標準 |
標準分 |
扣分 |
實得分 |
1 |
保存有國家安全 生產(chǎn)法律、法規(guī) |
應有勞動法、建筑法、國務院《關于加強企業(yè)生產(chǎn)安全工作的幾項規(guī)定》,缺一者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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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存有行業(yè)安全 生產(chǎn)法規(guī)、規(guī)章、 規(guī)范性文件 |
應有《廣州市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察條例》、《廣州市安全生產(chǎn)責任制》、《廣州市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規(guī)定》、《廣州市建筑安裝企業(yè)安全資質監(jiān)察規(guī)定》。缺一者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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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存有行業(yè)安全 生產(chǎn)規(guī)章、標準 |
應有: 1.國營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工作條例; 2.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3.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程 (JGJ80-92); 4.龍門架及井字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guī)范; 5.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GB5144-85); 6.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33-86); 7.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88); 8.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guī)程(JGJ120-99); 缺一扣3分。 |
10 |
|
|
4 |
企業(yè)建立完善的 規(guī)章制度 |
企業(yè)應由第一責任人簽發(fā)公布以下制度: 1.安全檢查、監(jiān)督制度; 2.安全教育制度; 3.安全技術措施設計、審查制度; 4.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5.分包、聯(lián)營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生產(chǎn)獎懲制度; 7.施工工地防火制度; 8.各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 缺一制度扣5分;缺一工種的操作規(guī)程扣3分;沒有由第一責任人簽發(fā)公布的扣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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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規(guī)章制度 落實情況 |
1.查工地是否有企業(yè)已公布的規(guī)章制度,缺一個扣5分; 2.查工地責任人,是否了解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不了解扣2~5分。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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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員工安全 教育培訓 |
工地工人持有《廣州市企業(yè)員工勞動衛(wèi)生培訓考核合格證》的人數(shù)應在95%以上; 在工地安全狀況評價對抽樣檢查確定,低于要求5個百分點,扣3分。 |
10 |
|
|
7 |
特種作業(yè)人員 持證上崗 |
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在工地抽樣檢查,低于要求5個百分點,扣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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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開展安全生產(chǎn)周 宣傳活動 |
企業(yè)應開展安全生產(chǎn)周活動,無開展活動的扣10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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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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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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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與特種設備評分表
表1—4
序號 |
評價細目 |
評價內容及扣分標準 |
標準分 |
扣分 |
實得分 |
1 |
安全技術措施 總體方案的編制 |
每一項施工工程在開工前都應編制總體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如一項工程無總體方案扣5分; 未能在開工前編制的扣3分; 方案未經(jīng)規(guī)定程序審批的扣5分。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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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單項安全技術 措施方案 |
下列特殊工程應編制單項方案,爆破、大型吊裝、沉箱、沉井、煙囪、水塔、大跨度結構、高支撐模板體系、各種特殊架設作業(yè)高層腳手架,井架安裝和拆除工程。缺者一項扣3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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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技術措施 方案內容 |
方案內容不能漏項和錯誤,抽查工地時查方案內容,有漏項的一項扣2分,有明顯錯誤的扣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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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技術措施 方案的實施 |
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所列的工作內容應列人施工任務單,完工有驗收。抽收一項扣4分;沒有按方案實施的一項扣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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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特種設備 管理臺帳 |
外用電梯、塔吊、汽車吊、施工專用機動車輛、空壓機高壓氣罐等均應設臺帳,臺帳內容包括:出廠說明、維修記錄、檢測檢驗報告,缺少臺帳按每臺扣2分;內容不安全按每臺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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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特種設備 檢測檢驗 |
特種設備應經(jīng)法定單位檢測檢驗,并每一臺均應有有效的安全準用證,沒有安全準用證的每臺扣10分;準用證超過有效期的扣5分。(由企業(yè)報出全部特種設備清單,列出使用證編號,評價人員到工地核查)。 |
30 |
|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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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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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評分表
表1—5
序號 |
評價細目 |
評價內容及扣分標準 |
標準分 |
扣分 |
實得分 |
1 |
及時報告事故 |
企業(yè)發(fā)生事故應按《廣州市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規(guī)定》要求的時間內報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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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事故登記記錄 |
事故登記記錄清楚,重傷以上事故無漏登,漏登一項扣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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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事故調查 |
重傷以上事故應按《廣州市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規(guī)定》組織調查,并有調查報告書,內容符合有關規(guī)定。不組織調查的一宗扣10分;報告書內容有缺陷扣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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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事故處理 |
企業(yè)應按報告書提出的處理意見對責任人處理,并下達處理決定。不按報告書下達處理決定的扣10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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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防范措施 |
企業(yè)應按報告書的防范措施進行整改。沒有整改的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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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事故程度 |
企業(yè)發(fā)生一宗死亡1人事故扣20分;發(fā)生一宗死亡2人以上或一年內發(fā)生兩宗死亡事故,扣30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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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瞞報事故或 發(fā)生一次死亡5 人以上的事故 |
企業(yè)不得瞞報事故,如發(fā)現(xiàn)有瞞報重傷事故扣50分。 瞞報死亡事故或發(fā)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本項目不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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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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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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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yè)安全管理評分表
企業(yè)名稱: 資質等級: 表1—6
項目名稱及標準分值 |
總計得分(標準分值100分) | ||||||||
安全生產(chǎn) 責任制 (標準分 值10分) |
安全管理機構與安全檢查(標準分值30分) |
安全生產(chǎn)規(guī)章制度與安全教育(標準分值20分) |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與特種設備管理(標準分值20分) |
事故管理(標準分值2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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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評價意見: | |||||||||
評價 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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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負責人 (簽名) |
|
評價人員 (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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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施工工地安全管理評分表
表2—1
序號 |
評價細目 |
評價內容及扣分標準 |
標準分 |
扣分 |
實得分 |
1 |
安全責任制 |
未制訂或未公開公布工地安全責任制的扣10分;未明確工地各級安全責任人的扣10分。 抽考工地人員,有一人不懂自己安全責任的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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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安全管理 人員 |
未明確工地安全員的扣10分;安全員不了解本身職責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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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檢查 |
每周檢查一次,缺一次扣4分;安全檢查無記錄的扣10分;查出事故隱患整改做不到定時、定人、定措施的扣5分;工地負責人一個內月未參加安全檢查的扣10分。 |
20 |
|
|
4 |
安全教育 |
工地負責人未經(jīng)安全培訓的扣10分;查出現(xiàn)場施工人員中有未持《廣州市企業(yè)員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合格證》的扣2分;抽考工人本工種安全知識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合格的一人扣2分。 |
10 |
|
|
5 |
特種作業(yè)人 員持證上崗 |
一人未持證從事特種作業(yè)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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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分部(分 項)工程安 全技術交底 |
無書面交底的扣10分; 交底針對性不強或不全面扣4~6分; 交底未履行簽字手續(xù)扣4分。 |
10 |
|
|
7 |
安全標志 |
無現(xiàn)場安全標志平面圖扣5分; 現(xiàn)場未按標志平面圖設置安全標志的扣5分; 現(xiàn)場應該有標志的地方而沒有設置的扣5分。 |
10 |
|
|
8 |
班前安全 活動 |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的扣10分; 班前安全活動無記錄或記錄不全的扣2扣。 |
10 |
|
|
合計 |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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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評分表
表2—2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
1 |
保證項目 |
現(xiàn)場圍擋 |
在市區(qū)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圍未設置高于2.5m的圍擋扣10分; 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圍未設置高于1.8m的圍擋扣10分; 圍擋材料不堅固、不穩(wěn)定、不整潔、不美觀扣5~7分; 圍擋沒有沿工地四周連續(xù)設置的扣3~5分。 |
10 |
|
|
2 |
封閉管理 |
施工現(xiàn)場進出口無大門的扣3分; 無門衛(wèi)和無門衛(wèi)制度的扣3分; 進入施工現(xiàn)場不佩戴工作卡的扣3分; 門頭未設置企業(yè)標志的扣3分。 |
10 |
|
| |
3 |
施工場地 |
工地地面未做硬化處理的扣5分; 道路不暢通的扣5分; 無排水設施、排水不通暢的扣4分; 無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的扣3分;工地有積水的扣2分; 工地未設置吸煙處、隨意吸煙的扣2分; 溫暖季節(jié)無綠化布置的扣4分。 |
10 |
|
| |
4 |
材料堆放 |
建筑材料、構件、料具不按總平面布局堆放的扣4分; 料堆未掛名稱、品種規(guī)格等標牌的扣2分;堆放不整齊的扣3分; 未做到工完場地清的扣3分; 建筑垃圾堆放不整齊、未標出名稱、品種的扣3分;易燃易爆物品未分類存放的扣4分。 |
10 |
|
| |
5 |
現(xiàn)場住宿 |
在建工程兼作住宿的扣8分; 施工作業(yè)區(qū)與辦公、生活區(qū)不能明顯劃分的扣6分; 宿舍無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的扣3分;無床鋪、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齊的扣2分;宿舍周圍環(huán)境不衛(wèi)生、不安全的扣3分。 |
10 |
|
| |
6 |
現(xiàn)場防火 |
無消防措施、制度或無滅火器材的扣10分;滅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的扣5分; 無消防水源(高層建筑)或不能滿足消防要求的扣8分; 無動火審批手續(xù)和動火監(jiān)護的扣5分。 |
10 |
|
| |
7 |
小計 |
|
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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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評分表
續(xù)表2—2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
7 |
一般項目 |
治安綜合 治 理 |
生活區(qū)未給工人設置學習和娛樂場所的扣4分; 未建立治安保衛(wèi)制度的、責任未分解到人的扣3~5分;治安防范措施不力,常發(fā)生失盜事件的扣3~5分。 |
8 |
|
|
8 |
施工現(xiàn)場 標 牌 |
大門口處掛的五牌一圖、內容不全,缺一項扣2分。 標牌不規(guī)范、不整齊的,扣3分。 無安全標語,扣5分。無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等,扣5分。 |
8 |
|
| |
9 |
生活設施 |
廁所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扣4分; 無廁所,隨地大小便,扣8分; 食堂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扣8分; 無衛(wèi)生責任制,扣5分; 不能保證供應衛(wèi)生飲水的,扣8分; 無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扣5分; 生活垃圾未及時清理,未裝容器,無專人管理的,扣3~5分。 |
8 |
|
| |
10 |
保健急救 |
無保健醫(yī)藥箱的扣5分; 無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的扣8分; 無經(jīng)培訓的急救人員,扣4分; 未開展衛(wèi)生防病宣傳教育的,扣4分。 |
8 |
|
| |
11 |
社區(qū)服務 |
無防塵粉、防噪音措施扣5分; 夜間未經(jīng)許可施工的扣8分; 現(xiàn)場焚燒有毒、有害物質的扣5分; 未建立施工不擾民措施的扣5分。 |
8 |
|
| |
|
|
小計 |
|
40 |
|
|
檢查項目合計 |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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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式外腳手架評分表
表2—3—1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
1 |
保證項目 |
施工方案 |
腳手架無施工方案的扣10分; 腳手架高度超過規(guī)范規(guī)定無設計計算書或未經(jīng)審批的扣10分; 施工方案,不能指導施工的扣5~8分。 |
10 |
|
|
2 |
立桿基礎 |
每10延長米立桿基礎不平、不實、不符合方案設計要求的扣2分; 每10延長米立桿缺少底座、墊木的扣5分; 每10延長米無掃地桿的扣5分; 每10延長米木腳手架立桿不埋地或無掃地桿的扣5分; 每10延長米無排水措施的扣3分。 |
10 |
|
| |
3 |
架體與 建筑結構拉 結 |
腳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體與建筑結構拉結,按規(guī)定要求每少一處的扣2分; 拉結不堅固每一處的扣1分。 |
10 |
|
| |
4 |
桿件間距與剪刀撐 |
每10延長米立桿、大橫桿、小橫桿間距超過規(guī)定要求每少一處扣2分; 不按規(guī)定設置剪刀撐的每一處扣5分; 剪刀撐未沿腳手架高度連續(xù)設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10 |
|
| |
5 |
腳手板與防護欄桿 |
腳手板不滿鋪,扣7~10分; 腳手板材質不符合要求,扣7~10分;每有一處探頭板扣2分; 腳手架外側未設置密目式安全網(wǎng)的,或網(wǎng)間不嚴密,扣7~10分; 施工層不設1.2m高防護欄桿和擋腳板,扣5分。 |
10 |
|
| |
6 |
交底與 驗 收 |
腳手架搭設前無交底,扣5分; 腳手架搭設完畢未辦理驗收手續(xù),扣10分;無量化的驗收內容,扣5分。 |
10 |
|
| |
|
小 計 |
|
60 |
|
|
落地式外腳手架評分表
表2—3—1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
7 |
一般項目 |
小橫桿 設置 |
不按立桿與大橫桿交點處設置小橫桿的每有一處,扣2分; 小橫桿只固定一端的每有一處,扣1分; 單排架子小橫桿插入墻內小于24cm的每有一處,扣2分。 |
10 |
|
|
8 |
桿件搭接 |
木立桿、大橫桿每一處搭接小于1.5米,扣1分; 鋼管立桿采用搭接的每一處扣2分。 |
5 |
|
| |
9 |
架體內 封 閉 |
施工層以下每隔10m未用平網(wǎng)或其他措施封閉的扣5分; 施工層腳手架內立桿于建筑物之間未進行封閉的扣5分。 |
5 |
|
| |
10 |
腳手架 材 質 |
木桿直徑、材質不合要求的扣4~5分; 鋼管彎曲、銹蝕嚴重的扣4~5分。 |
5 |
|
| |
11 |
通 道 |
架體不設上下通道的扣5分; 通道設置不符合要求的扣1~3分。 |
5 |
|
| |
12 |
卸料平臺 |
卸料平臺未經(jīng)設計計算扣10分; 卸料臺搭設不符合設計要求扣10分; 卸料平臺支撐系統(tǒng)于腳手架連結的扣8分; 卸料平臺無限定荷載標牌的扣3分。 |
10 |
|
| |
|
小 計 |
|
40 |
|
| |
檢查項目合計 |
|
100 |
|
|
懸挑式腳手架評分表
續(xù)表2—3—2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
1 |
保證項目 |
施工方案 |
腳手架無施工方案、設計計算書或未經(jīng)上級審批的扣10分; 施工方案中搭設方法不具體的扣6分。 |
10 |
|
|
2 |
懸挑梁及 架體穩(wěn)定 |
外挑桿件與建筑結構連接不牢固的每有一處扣5分; 懸挑梁安裝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每有一處扣5分; 立桿底部固定不牢的每有一處扣3分; 架體未按規(guī)定與建筑結構拉結的每有一處扣5分。 |
20 |
|
| |
3 |
腳手板 |
腳手板鋪設不嚴、不牢,扣7~10分; 腳手板材質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處探頭板,扣2分。 |
10 |
|
| |
4 |
荷載 |
腳手架荷載超過規(guī)定,扣10分; 施工荷載堆放不均勻每有一處,扣5分。 |
10 |
|
| |
5 |
交底與 驗 收 |
腳手架搭設不符合方案要求,扣7~10分; 每段腳手架搭設后,無驗收資料,扣5分; 無交底記錄,扣5分。 |
10 |
|
| |
|
小 計 |
|
60 |
|
| |
6 |
一般項目 |
桿件間距 |
每10延長米立桿間距超過規(guī)定,扣5分;大橫桿間距超過規(guī)定,扣5分。 |
10 |
|
|
7 |
架體防護 |
施工層外側未設置1.2m高防護欄桿和未設18cm高的踢腳板,扣5分; 腳手架外側不掛密目式安全網(wǎng)或網(wǎng)間不嚴密,扣7~10分。 |
10 |
|
| |
8 |
層間防護 |
作業(yè)層下無平網(wǎng)或其他措施防護的扣10分; 防護不嚴密扣5分。 |
10 |
|
| |
9 |
腳手架 材 質 |
桿件直徑、型鋼規(guī)格及材質不符合要求的7~10分。 |
10 |
|
| |
|
小 計 |
|
40 |
|
| |
檢查項目合計 |
|
100 |
|
|
門型腳手架評分表
表 2—3—3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
1 |
保證項目 |
施工方案 |
腳手架無施工方案,扣10分; 施工方案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扣5分; 腳手架高度超過規(guī)范規(guī)定、無設計計算書或未經(jīng)上級審批,扣10分。 |
10 |
|
|
2 |
架體基礎 |
腳手架基礎不平、不實、無墊木,扣10分;腳手架底部不加掃地桿,扣5分。 |
10 |
|
| |
3 |
架體穩(wěn)定 |
不按規(guī)定間距與墻體拉結的每有一處扣5分;拉結不牢固的每有一處扣5分; 不按規(guī)定設置剪刀撐的扣5分; 不按規(guī)定高度整體加固的扣5分; 門架立桿垂直偏差超過規(guī)定的5分。 |
10 |
|
| |
4 |
桿件、 鎖件 |
未按說明書規(guī)定組裝,有漏裝桿件和鎖件的扣6分; 腳手架組裝不牢、每一處緊固不合要求的扣1分。 |
10 |
|
| |
5 |
腳手板 |
腳手板不滿鋪,離墻大于10cm以上的扣5分;腳手板不牢、不穩(wěn)、材質不合要求的扣5分。 |
10 |
|
| |
6 |
交底與 驗 收 |
腳手架搭設無交底,扣6分; 未辦理分段驗收手續(xù),扣4分; 無交底記錄,扣5分。 |
10 |
|
| |
|
小 計 |
|
60 |
|
| |
7 |
一般項目 |
架體防護 |
腳手架外側未設置1.2m高防護欄桿和18cm高的擋腳板,扣5分; 架體外側未掛密目式安全網(wǎng)或網(wǎng)間不嚴密,扣7~10分。 |
10 |
|
|
8 |
材 質 |
桿件變形嚴重的扣10分;局部開焊的扣10分;桿件銹蝕未刷防銹漆的扣5分。 |
10 |
|
| |
9 |
荷 載 |
施工荷載超過規(guī)定的扣10分;施工荷載堆放不均勻的每有一處扣5分。 |
10 |
|
| |
10 |
通 道 |
不設置上下專用通道的扣10分; 通道設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10 |
|
| |
|
|
小 計 |
|
40 |
|
|
檢查項目合計 |
|
100 |
|
|
掛腳手架評分表
表2—3—4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
1 |
|
施工方案 |
腳手架無施工方案、設計計算書,扣10分;施工方案未經(jīng)審批,扣10分;施工方案措施不具體、指導性差,扣5分。 |
10 |
|
|
2 |
制作組裝 |
架體制作與組裝不符合設計要求,扣17~20分; 懸掛點無設計或設計不合理,扣20分; 懸掛點部件制作及埋設不合設計要求,扣15分;懸掛點間距超過2m,每有一處扣20分。 |
20 |
|
| |
3 |
材 質 |
材質不符合設計要求、桿件嚴重變形、局部開焊,扣10分; 桿件、部件銹蝕未刷防銹漆,扣4~6分。 |
10 |
|
| |
4 |
腳手板 |
腳手板鋪設不滿、不牢扣8分; 腳手板材質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每有一處探頭板的扣8分。 |
10 |
|
| |
5 |
交底與 驗 收 |
腳手架進場無驗收手續(xù),扣10分; 第一次使用前未經(jīng)荷載試驗,扣8分; 每次使用前未經(jīng)檢查驗收或資料不全,扣6分; 無交底記錄,扣5分。 |
10 |
|
| |
|
小 計 |
|
60 |
|
| |
6 |
|
荷 載 |
施工荷載超過1KN扣5分;每跨(不大于2cm)超過2人作業(yè)的扣10分。 |
15 |
|
|
7 |
架體防護 |
施工層外側未設1.2m高防護欄桿和未作18cm高的踢腳板,扣5分; 腳手架外側未用密目式安全網(wǎng)封閉或封閉不嚴,扣1215分; 腳手架底部封閉不嚴密,扣10分。 |
15 |
|
| |
8 |
安裝人員 |
安裝腳手架人員未經(jīng)專業(yè)培訓,扣10分;安裝人員未系安全帶,扣10分。 |
10 |
|
| |
|
小 計 |
|
40 |
|
| |
檢查項目合計 |
|
100 |
|
|
吊籃腳手架評分表
表2—3—5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
1 |
保證項目 |
施工方案 |
無施工方案、無設計計算書或未經(jīng)上級審批,扣10分; 施工方案不具體、指導性差,扣5分。 |
10 |
|
|
2 |
制作組裝 |
挑梁錨固或配重等抗傾覆裝置不合格,扣10分; 吊籃組裝不符合設計要求扣7~10分; 電動(手扳)葫蘆使用非合格產(chǎn)品,扣10分;吊籃使用前未經(jīng)荷載試驗,扣10分。 |
10 |
|
| |
3 |
安全裝置 |
升降葫蘆無保險卡或失效的扣20分; 升降吊籃無保險繩或失效的扣20分; 無吊鉤保險的扣8分; 作業(yè)人員未系安全帶或安全帶掛在吊籃升降用的鋼絲繩上扣17~20。 |
20 |
|
| |
4 |
腳手板 |
腳手板鋪設不滿、不牢,扣5分; 腳手板材質不合要求,扣5分; 每有一處探頭板,扣2分。 |
5 |
|
| |
5 |
升降操作 |
操作升降的人員不固定和未經(jīng)培訓,扣10分;升降作業(yè)時有其他人員在吊籃內停留,扣10分;兩片吊籃連在一起同時升降無同步裝置或雖有但不到同步的,扣10分。 |
10 |
|
| |
6 |
交底與 驗 收 |
每次提升后未經(jīng)驗收上人作業(yè)的扣5分; 提升及作業(yè)未交底的扣5分。 |
5 |
|
| |
|
小 計 |
|
60 |
|
| |
7 |
一般項目 |
防 護 |
吊籃外側防護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外側立網(wǎng)封閉不整齊的扣4分; 單片吊籃升降兩端頭無防護的扣10分。 |
10 |
|
|
8 |
防護頂板 |
多層作業(yè)無防護頂板的扣10分; 防護頂板設置不符合要求,扣5分。 |
10 |
|
| |
9 |
架體穩(wěn)定 |
作業(yè)時吊籃未與建筑結構拉牢,扣10分; 吊籃鋼絲繩斜拉或吊籃離墻空隙過大,扣5分。 |
10 |
|
| |
10 |
荷 載 |
施工荷載超過設計規(guī)定的扣10分; 荷載堆放不均勻的扣5分。 |
10 |
|
| |
|
|
小 計 |
|
40 |
|
|
檢查項目合計 |
|
100 |
|
|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整體提升架或爬架)評分表
表2—3—6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
1 |
保 證 項 目 |
使用條件 |
未經(jīng)建設部組織鑒定并發(fā)放生產(chǎn)和使用證的產(chǎn)品,扣10分; 不具有當?shù)亟ㄖ踩O(jiān)管部門發(fā)放的準用證,扣10分; 無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扣10分; 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未經(jīng)上級技術部門審批的扣10分; 各工種無操作規(guī)程的扣10分。 |
10 |
|
|
2 |
設計計算 |
無設計計算書的扣10分; 設計計算書未經(jīng)上級技術部門審批的扣10分; 設計荷載未按承重架3.0kN/m2,裝飾架2.0kN/m2,升降狀態(tài)0.5kN/m2取值的扣10分; 壓桿長細比大于150,受拉桿件的長細比大于300的扣10分; 主框架、支撐框架(桁架)各節(jié)點的各桿件軸線不匯交于一點的扣6分; 無完整的制作安裝圖的扣10分。 |
20 |
|
| |
3 |
架體構造 |
無定型(焊接或螺栓聯(lián)接)的主框架的扣10分; 相鄰兩主框架之間的架體無定型(焊接或螺栓聯(lián)接)的支撐框架(桁架)的扣10分; 主框架間腳手架的立桿不能將荷載直接傳遞到支撐框架上的扣10分; 架體未按規(guī)定構造搭設的扣10分; 架體上部懸臂部分大于架體高度的1/3,且超過的4.5m扣8分; 支撐框架未將主框架作為支座的扣10分。 |
10 |
|
| |
4 |
附著支撐 |
主框架未與每個樓層設置連接點的扣10分; 鋼挑架與預埋鋼筋環(huán)連接不嚴密的扣10分; 鋼挑架上的螺栓與墻體連接不牢固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扣10分 鋼挑架焊接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
10 |
|
|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整體提升架或爬架)評分表
續(xù)表2—3—6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
5 |
|
升降裝置 |
無同步升降裝置或有同步升降裝置但達不到同步升降的扣10分; 索具、吊具達不到6倍安全系數(shù)的扣10分;有兩個以上吊點升降時,使用手拉葫蘆(導鏈)的扣10分; 升降架體只有一個附著支撐裝置的扣10分;升降時架體上站人的扣10分。 |
10 |
|
|
6 |
防墜落、 導向防傾 斜裝置 |
無防墜落裝置的扣10分; 防墜落裝置設在與架體升降的同一個附著支撐裝置上,且無兩處以上的扣10分; 無垂直導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傾斜的防傾裝置的扣10分; 防墜裝置不起作用的扣7~10分。 |
10 |
|
| |
|
小 計 |
|
60 |
|
| |
7 |
一般項目 |
分段驗收 |
每次提升前,無具體的檢查記錄的扣6分;每次提升后、使用前無驗收手續(xù)或資料不全的扣7分。 |
10 |
|
|
8 |
腳手板 |
腳手板鋪設不嚴不牢的扣3~5分; 離墻空隙未封嚴的扣3~5分; 腳手板材質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 |
10 |
|
| |
9 |
防 護 |
腳手架外側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網(wǎng)不合格的扣10分; 操作層無防護欄桿的扣8分; 外側封閉不嚴的扣5分; 作業(yè)層下方封閉不嚴的扣5~7分。 |
10 |
|
| |
10 |
操 作 |
不按施工組織設計搭設的扣10分; 操作前未向現(xiàn)場技術人員和工人進行安全交底的扣10分;作業(yè)人員未經(jīng)培訓,未持證上崗又未定崗位的扣7~10分; 安裝、升降、拆除時無安全警戒線的扣10分; 荷載堆放不均勻的扣5分; 升降時架體上有超過2000N重的設備的扣10分。 |
10 |
|
| |
|
|
小 計 |
|
40 |
|
|
檢查項目合計 |
|
100 |
|
|
基坑支護安全評分表
表2—4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
1 |
保證項目 |
施工方案 |
基礎施工無支護方案的扣20分; 施工方案針對性差不能指導施工的扣12~15分; 基坑深度超過5m無專項支護設計的扣20分;支護設計及方案未經(jīng)上級審批的扣15分。 |
20 |
|
|
2 |
臨邊防護 |
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無臨邊防護措施的扣10分; 臨邊及其它防護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10 |
|
| |
3 |
坑壁支護 |
坑槽開挖設置安全邊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10分;特殊支護的作法不符合設計方案的扣5~8分;支護設施已產(chǎn)生局部變形又未采取措施調整的扣6分。 |
10 |
|
| |
4 |
排水措施 |
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扣10分;深基礎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無防止臨近建筑危險沉降措施的扣10分。 |
10 |
|
| |
5 |
坑邊荷載 |
積土、料具堆放距槽邊距離小于設計規(guī)定的扣10分; 機械設備施工與槽邊距離不符合要求,又無措施的扣10分。 |
10 |
|
| |
|
小 計 |
|
60 |
|
| |
6 |
一般項目 |
上下通道 |
人員上下無專用通道的扣10分; 設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
10 |
|
|
7 |
土方開挖 |
施工機械進場未經(jīng)驗收的扣5分; 挖土機作業(yè)時,有人員進入挖土機作業(yè)半徑內的扣6分; 挖土機作業(yè)位置不牢、不安全的扣10分;司機無證作業(yè)的扣10分;未按規(guī)定程序挖土或超挖的扣10分。 |
10 |
|
| |
8 |
基坑支護 變形監(jiān)測 |
未按規(guī)定進行基坑支護變形監(jiān)測的扣10分; 未按規(guī)定對毗鄰建筑物和重要管線和道路進行沉降觀測的扣10分。 |
10 |
|
| |
9 |
作業(yè)環(huán)境 |
基坑內作業(yè)人員無安全立足點的扣10分;垂直作業(yè)上下無隔離防護措施的扣10分 ;光線不足未設置足夠照明的扣5分。 |
10 |
|
| |
|
|
小 計 |
|
40 |
|
|
檢查項目合計 |
|
100 |
|
|
模板工程安全評分表
表2—5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
1 |
保證項目 |
施工方案 |
模板工程無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經(jīng)審批的扣10分; 未根據(jù)混凝土輸送方法制定有針對性安全措施的扣8分。 |
10 |
|
|
2 |
支撐系統(tǒng) |
現(xiàn)澆混凝土模板的支撐系統(tǒng)無設計計算的扣6分; 支撐系統(tǒng)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扣10分。 |
10 |
|
| |
3 |
立柱穩(wěn)定 |
支撐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立柱底部無墊板或用磚墊高的扣6分; 不按規(guī)定設置縱橫向支撐的扣4分; 立柱間距不符合規(guī)定的扣10分。 |
10 |
|
| |
4 |
施工荷載 |
模板上施工荷載超過規(guī)定的扣10分; 模板上堆料不均勻的扣5分。 |
10 |
|
| |
5 |
模板存放 |
大模板存放無防傾倒措施的扣10分; 各種模板存放不整齊、過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5分。 |
10 |
|
| |
6 |
支拆模板 |
2m以上高處作業(yè)無可靠立足點的扣8分;拆除區(qū)域未設置警戒線且無監(jiān)護人的扣5分;留有未拆除的懸空模板的扣4分。 |
10 |
|
| |
|
小 計 |
|
60 |
|
| |
7 |
一般項目 |
模板驗收 |
模板拆除前未經(jīng)拆模申請批準的扣5分;模板工程無驗收手續(xù)的扣6分; 驗收單無量化驗收內容的扣4分;支拆模板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扣5分。 |
10 |
|
|
8 |
混凝土 強 度 |
模板拆除前無混凝土強度報告的扣5分;混凝土強度未達規(guī)定提前拆模的扣8分。 |
10 |
|
| |
9 |
運輸?shù)缆?SPAN lang=EN-US> |
在模板上運輸混凝土無走道墊板的扣7分;走道墊板不穩(wěn)不牢的扣3分。 |
10 |
|
| |
10 |
作業(yè)環(huán)境 |
作業(yè)面孔洞及臨邊無防護措施的扣10分;垂直作業(yè)上下無隔離防護措施的扣10分。 |
10 |
|
| |
|
|
小 計 |
|
40 |
|
|
檢查項目合計 |
|
100 |
|
|
“三寶”、“四口”防護評分表
表2—6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1 |
安全帽 |
有一人不戴安全帽的扣5分; 安全帽不符合標準的每發(fā)現(xiàn)一頂口分;不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帽的有一人扣1分。 |
20 |
|
|
2 |
安全網(wǎng) |
在建工程外側未用密目安全網(wǎng)封閉的扣25分; 安全網(wǎng)規(guī)格、材質不符合要求的扣25分;安全網(wǎng)未取得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準用證的扣25分。 |
25 |
|
|
3 |
安全帶 |
每有一人未系安全帶的扣5分; 有一人安全帶系掛不符合要求扣3分; 安全帶不符合標準,每發(fā)現(xiàn)一條扣2分。 |
10 |
|
|
4 |
樓梯口、電梯 井口防護 |
每一處無防護措施的扣6分; 每一處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嚴密的扣3分; 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6分;電梯井內每隔兩層(不大于10m)少一道平網(wǎng)的扣6分。 |
12 |
|
|
5 |
預留洞口、 坑井防護 |
每一處無防護措施,扣7分; 防護設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6分;每一處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嚴密的扣3分。 |
13 |
|
|
6 |
通道口防護 |
每一處無防護棚,扣5分; 每一處防護不嚴,扣2~3分; 每一處防護棚不牢固、材質不符合要求,扣3分。 |
10 |
|
|
7 |
陽臺、樓板、 屋面等臨 邊防護 |
每一處臨邊無防護的扣5分; 每一處臨邊防護不嚴、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
10 |
|
|
檢查項目合計 |
|
100 |
|
|
施工用電評分表
表2—7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
1 |
保證項目 |
外電防護 |
小于安全距離又無防護措施的扣20分; 防護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閉不嚴密的扣5~10分。 |
20 |
|
|
2 |
接地與接 零 保 護 系 統(tǒng) |
工作接地與重復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未采用TN-S系統(tǒng)的扣10分; 專用保護零線設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8分;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混接的扣10分。 |
10 |
|
| |
3 |
配電箱 開關箱 |
不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的扣10分; 開關箱(末級)無漏電保護或保護器失靈,每一處扣5分; 漏電保護裝置參數(shù)不匹配,每發(fā)現(xiàn)一處扣2分; 電箱內無隔離開關每一處扣2分; 違反“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每一處扣5~7分; 安裝位置不當、周圍雜物多等不便操作的每一處扣5分;閘具損壞、閘具不符合要求的每一處扣5分;配電箱內多路配電無標記的每一處扣5分;電箱下引出線混亂每一處扣2分; 電箱無門、無鎖、無防雨措施的每一處扣2分。 |
20 |
|
| |
4 |
現(xiàn)場照明 |
照明專用回路無漏電保護扣5分; 燈具金屬外殼未作接零保護的每一處扣2分; 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4m未使用安全電壓供電的扣10分; 潮濕作業(yè)未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的扣10分;使用36V安全電壓照明線路混亂和接頭處未用絕緣布包扎扣5分; 手持照明燈未使用36V以下電源供電扣10分。 |
10 |
|
| |
|
小 計 |
|
60 |
|
| |
5 |
一般項目 |
配電線路 |
電線老化、破皮未包扎的每一處扣10分; 線路過道無保護的每一處扣5分; 電桿、橫擔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架空線路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未使用五芯線(電纜)的扣10分; 使用四芯電纜外加一根線代替五芯電纜的扣10分; 電纜架設或埋設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
15 |
|
|
6 |
電器裝置 |
閘具、熔斷器參數(shù)與設備容量不匹配、安裝不合要求的每一處扣3分; 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的扣10分。 |
10 |
|
| |
7 |
變配電 裝 置 |
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扣3分。 |
5 |
|
| |
8 |
用電檔案 |
無專項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扣10分; 無地極阻值遙測記錄的扣4分; 無電工巡視維修記錄或填寫不真實的扣4分; 檔案亂、內容不全、無專人管理的扣3分。 |
10 |
|
| |
|
|
小 計 |
|
40 |
|
|
檢查項目合計 |
|
100 |
|
|
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評分表
表2—8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
1 |
保證項目 |
架體制作 |
無設計計算書或未經(jīng)上級部門審批扣9分; 架體制作不符合設計要求和規(guī)范要求的扣7~9分; 使用廠家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無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準用證的扣9分。 |
9 |
|
| |
2 |
限位保險 裝 置 |
吊籃無??垦b置的扣9分; 停靠裝置為形成定型化的扣5分; 無超高限位裝置的扣9分; 使用摩擦式卷揚機超高限位采用斷電方式的扣9分; 高架提升機無下極限限位器、緩沖器或無超載限制器的每一項扣3分。 |
9 |
|
| ||
3 |
架體穩(wěn)定 |
纜 風 繩 |
架高20m以下時設一組,20~30m設二組,少一組扣9分; 纜風繩不使用鋼絲繩的扣9分; 鋼絲繩直徑小于9.3mm或角度不符合45•~60。的扣4分; 地錨不符合要求的扣4~7分。 |
9 |
|
| |
與建筑結構連接 |
連墻桿的位置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扣5分; 連墻桿連接不牢的扣5分; 連墻桿與腳手架連接的扣9分; 連墻桿材質或連接做法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
4 |
鋼絲繩 |
鋼絲繩磨損已超過報廢標準的扣8分; 鋼絲繩銹蝕、缺油的扣2~4分; 繩卡不符合規(guī)定的扣2分; 鋼絲繩無過路保護的扣2分; 鋼絲繩拖地,扣2分。 |
8 |
|
| ||
5 |
樓層卸料 平臺防護 |
卸料平臺兩側無防護欄桿或防護不嚴的扣2~4分; 平臺腳手板搭設不嚴、不牢的扣2~4分; 平臺無防護門或不起作用的每一處扣2分; 防護門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地面進料口無防護棚或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
8 |
|
|
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評分表
續(xù)表2—8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
6 |
|
吊 籃 |
吊籃無安全門扣8分; 安全門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高架提升機不使用吊籠的扣4分; 違章乘坐吊籃上下的扣8分; 吊籃提升機使用單根鋼絲繩的扣8分。 |
8 |
|
|
7 |
安裝驗收 |
無驗收手續(xù)和責任人簽字的扣9分; 驗收單無量化驗收內容的扣5分。 |
9 |
|
| |
|
小計 |
|
60 |
|
| |
8 |
一般項目 |
架 體 |
架體安裝拆除無施工方案的扣5分; 架體基礎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架體垂直偏差超過規(guī)定的扣5分; 架體與吊籃間隙超過規(guī)定的扣3分; 架體外側無立網(wǎng)防護或防護不嚴的扣4分; 遙臂把桿未經(jīng)設計的或安裝不符合要求或無保險繩的扣8分; 井字架開口處未加固的扣2分。 |
10 |
|
|
9 |
傳動系統(tǒng) |
卷揚機地錨不牢固,扣2分; 卷筒鋼絲繩纏繞不整齊,扣2分; 第一個導向滑輪距離小于15倍卷筒寬度的扣2分; 滑輪翼緣破損或與架體柔性連接,扣3分; 卷筒上無防止鋼絲繩滑脫保險裝置,扣5分;滑輪與鋼絲繩不匹配的扣2分。 |
9 |
|
| |
10 |
聯(lián)絡信號 |
無聯(lián)絡信號的扣7分; 信號方式不合理、不準確的扣2~4分。 |
7 |
|
| |
11 |
卷揚機操 作 棚 |
卷揚機無操作棚的扣7分; 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 |
7 |
|
| |
12 |
避 雷 |
防雷保護范圍以外無避雷裝置的扣7分;避雷裝置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
7 |
|
| |
|
小 計 |
|
40 |
|
| |
檢查項目合計 |
|
100 |
|
|
起重吊裝安全檢查評分表
表2—9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
1 |
保證項目 |
施工 方案 |
起重吊裝作業(yè)無方案,扣10分; 作業(yè)方案未經(jīng)上級審批或方案針對性不強,扣5分。 |
10 |
|
| |
2 |
起重機械 |
起重機 |
起重扒桿無設計計算書或未經(jīng)審批,扣20分;扒桿組裝不符合設計要求,扣17~20分;扒桿使用前未經(jīng)試吊,扣10分。 |
20 |
|
| |
起重扒桿 |
起重鋼絲繩磨損、斷絲超標的扣10分; 滑輪不符合規(guī)定的扣4分; 纜風繩安全系數(shù)小于3.5倍的扣8分; 地錨埋設不符合設計要求,扣5分。 | ||||||
3 |
鋼絲繩 與地錨 |
起重鋼絲繩磨損、斷絲超標的扣10分; 滑輪不符合規(guī)定的扣4分; 纜風繩安全數(shù)小于3.5倍的扣8分; 地錨埋設不符合設計要求,扣5分。 |
10 |
|
| ||
4 |
吊 點 |
不符合設計規(guī)定位置的扣5~10分; 索具使用不合理、繩徑倍數(shù)不夠的扣5~10分。 |
10 |
|
| ||
5 |
司機、 指揮 |
司機無證上崗的扣10分; 非本機型司機操作的扣5分; 指揮無證上崗的扣5分; 高處作業(yè)無信號傳遞的扣10分。 |
10 |
|
| ||
|
小 計 |
|
60 |
|
| ||
6 |
一般項目 |
地耐力 |
起重機作業(yè)路面地耐力不符合說明書要求的扣5分,地面鋪墊措施達不到要求的扣3分。 |
5 |
|
| |
7 |
起重 作業(yè) |
被吊物體重量不明就吊裝的扣3~6分; 有超載作業(yè)情況的扣6分; 每次作業(yè)前未經(jīng)試吊檢驗的扣3分。 |
6 |
|
|
起重吊裝安全檢查評分表
續(xù)表2—9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 分數(shù) |
扣減 分數(shù) |
實得 分數(shù) | |
8 |
|
高處作業(yè) |
結構吊裝未設置防墜落措施的扣9分; 作業(yè)人員不系安全帶或安全帶無牢靠懸掛點的扣9分; 人員上下專設爬梯、斜道的扣5分。 |
9 |
|
|
9 |
作業(yè)平臺 |
起重吊裝人員作業(yè)無可靠立足點的扣5分,作業(yè)平臺臨邊防護不符合規(guī)定的扣2分;作業(yè)平臺腳手板不滿鋪的扣3分。 |
5 |
|
| |
10 |
構件堆放 |
樓板堆放超過1.6m高度的扣2分; 其他物件堆放高度不符合規(guī)定的扣2分;大型構件堆放無穩(wěn)定措施的扣3分。 |
5 |
|
| |
11 |
警 戒 |
起重吊裝作業(yè)元警戒標志,扣3點;未設專人警戒,扣2分。 |
5 |
|
| |
12 |
操作工 |
起重工、電焊工無安全操作證上崗的每一人扣2分。 |
5 |
|
| |
|
|
小 計 |
|
40 |
|
|
檢查項目合計 |
|
100 |
|
|
施工機具檢查評分表
表2—10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分數(shù) |
扣減分數(shù) |
實得分數(shù) |
1 |
平 刨 |
平刨安裝后無驗收合格手續(xù),扣5分; 無護手安全裝置,扣5分; 傳動部位無防護罩扣5分; 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各扣5分; 無人操作時未切斷電源的扣3分; 使用平刨和圓盤鋸合用一臺電機的多功能木工機具的,平刨和圓盤鋸兩項扣20分。 |
|
|
|
2 |
圓盤鋸 |
電鋸安裝后無驗收合格手續(xù)扣5分; 無鋸盤護罩、分料器、防護擋板安全裝置和傳動部位地防護每缺一項的扣5分。; 未作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的,各扣5分; 無人操作時未切斷電源的扣3分。 |
|
|
|
3 |
手持電動 工 具 |
I類手持電動工具無保護接零的扣10分; 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不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用品的扣5點;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隨意接長電源或更換插頭的扣5分。 |
|
|
|
4 |
鋼筋機械 |
機械安裝后無驗收合格手續(xù)的扣5分; 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的各扣5分; 鋼筋冷拉作業(yè)區(qū)及對焊作業(yè)無防護措施的各5分;傳動部位無防護的扣3分。 |
|
|
|
5 |
電焊機 |
電焊機安裝后無驗收合格手續(xù)的5分; 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哭喊的扣5分;一次紅長度超過規(guī)定或不穿管保護的扣5分; 電源不使用自動開關的扣3分; 焊把線接頭超過3處或絕緣老化的扣5分; 電焊機無防雨罩的扣4分。 |
|
|
|
6 |
攪拌機 |
攪拌機安裝扣無驗收合格手續(xù)的扣5分; 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的各扣5分; 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達不到要求的每項扣3分;操作手柄無保險裝置的扣3分; 攪拌機無防雨棚和作業(yè)臺不安全的扣4分; 料斗地保險掛鉤或掛鉤不使用的扣3分; 傳動部位無防護罩的扣4分; 作業(yè)平臺不玩平穩(wěn)的扣3分。 |
|
|
|
施工機具檢查評分表
續(xù)表2—10
序號 |
檢查項目 |
扣分標準 |
應得分數(shù) |
扣減分數(shù) |
實得分數(shù) |
7 |
氣 瓶 |
各種氣瓶無標準色標的扣5分; 氣瓶間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無隔離措施的各扣5分; 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時平放的扣5分; 氣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氣瓶無防震圈和防護帽的每一個扣2分。 |
10 |
|
|
8 |
翻斗車 |
翻斗車未取得準用證的扣5分; 翻斗車制動裝置不靈敏的扣5分; 無證司機駕車的扣5分; 行車載人或違章行車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扣5分。 |
10 |
|
|
9 |
潛水泵 |
未做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的各扣5分; 保護裝置不靈敏、使用不合理的扣5分。 |
10 |
|
|
10 |
打樁機械 |
打樁機未取得準用證和安裝后無驗收合格手續(xù)的扣5分; 打樁機無超高限位裝置的扣5分; 打樁機行走路線地耐力不符合說明書要求的扣5分; 打樁作業(yè)無方案的扣5分; 打樁操作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扣5分。 |
10 |
|
|
檢查項目合計 |
|
100 |
|
|
工地安全狀況評分匯總表
企業(yè)及工地名稱: 資質等級: 表2—11
建筑面積(m2) |
| |||||||||
結構類型 |
| |||||||||
項目名稱及分值 |
安全管理(滿分分值10分) |
計 算 得 分 |
| |||||||
文明施工(滿分分值10分) |
| |||||||||
腳手架(滿分分值10分) |
| |||||||||
基坑支護(滿分分值10分) |
| |||||||||
模板工程(滿分分值10分) |
| |||||||||
“三寶”、“四口”防護(滿分分值10分) |
| |||||||||
施工用電(滿分分值10分) |
| |||||||||
物料提升機(滿分分值10分) |
| |||||||||
起重吊機(滿分分值10分) |
| |||||||||
施工機具(滿分分值10分) |
| |||||||||
匯總得分(滿分分值100分) |
|
| ||||||||
評語: | ||||||||||
評價單位 |
|
評價負責 人 (簽字) |
|
評價人員 (簽字) |
|
項目經(jīng)理 |
| |||
|
|
|
|
|
|
|
|
|
|
|
建筑企業(yè)安全總評價表
企業(yè)名稱: 表3
序號 |
評價項目 |
評價結果 | |||
1 |
各分項目評分表沒有得分的數(shù)量 |
| |||
2 |
各施工工地安全狀況得分低于70分的個數(shù) |
| |||
3 |
施工工地安全狀況總平均得分 |
| |||
4 |
企業(yè)安全管理總得分 |
| |||
5 |
據(jù)本標準第2.9項,企業(yè)安全評價等級 |
| |||
6 |
評價總體意見: | ||||
評價單位 |
|
評價負責人 (簽字) |
|
評價人員 (簽字) |
|